根据《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的通知》(佛职院字[2020]56号)和《关于组织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申请、学业导师审查、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审核,现将学分认定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1年5月21日到2021年5月24日,若对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5月24日16:00前反映给教务处,联系电话:0757-87263111。
相关说明:
1.因未获得技能证书、表彰证书、学分证书或成绩单而审核不通过的学生,可以在获取相关证书后再次提交学分认证申请;
2.因学时不够或者课程性质不符而审核不通过的学生,可以根据文件对照相应的学分或者课程再次提交学分认证申请。
教务处将在2021年6月中旬针对2021届毕业生再次启动学分认定工作;而非2021届毕业生学分认定工作将于2021年10月份(下学期)开展,请同学们提早准备好相应材料。
教务处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