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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证书制度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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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年“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方案》(教职成2019〕6号文件要求,学校现组织2024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以下简称“1+X”证书制度)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1+X”证书申报工作,要在教育部已公布的四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目录,结合学院专业建设实际,选择合适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开展申报。证书目录及标注详见教育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平台”,网址:https://vslc.ncb.edu.cn/)。

二、申报要求

1.本年度“1+X”证书试点总数为28个学校将根据申报证书的产业契合度、用人企业认可度、“书证融通”建设等方面要素,择优申报

2.2023年已开展“1+X”证书制度工作的试点专业可以继续申报优先考虑中级以上的证书申报

三、申报指标(培训学生数)

1.本年度“1+X”证书学生培训总数1800人次各申报证书要充分结合试点专业的建设实际和学生意愿科学设置培训指标。指标数量一经省厅批准,原则上不予更改。

2.2023未完成的指标今年不再沿用。

四、资金及其来源

1.学校为校内学生提供一次“1+X”证书报名费用,如同一学生报考多个证书或多次报考,额外的报名费用由二级学院自行承担。

2.证书实施过程的其他资金支出(包括专家劳务费费、耗材费、学习资源采购费、设备购置费等),由二级学院统筹安排

3.教务处将统一核实资金额度及来源。如若资金不足或来源不明确,将不予以申报。

、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1.填写2024年1+X证书制度项目备案表(附件2盖章)。备案表中申报单位意见为二级学院审批意见。主管部门意见为学校审批意见(学校统一填写盖章)。

2.组织项目论证,并填写“20241+X证书制度项目论证报告”(附件3专家签名)。论证报告专家组成员人数5或7人校内专家即可专家成员要求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论证会可以根据二级学院实际情况组织论证2023年已开展试点的证书,如无新增试点专业且无其他重大变化的(包括:专业名称、人数、项目负责人等重要信息),可沿用2023年论证报告。

3.各学院于42前将项目备案表(word电子版、签字盖章纸质版)和项目论证报告(word电子版、签字纸质版)统一提交教务处审核。(联系人:钟老师 电话:87263781)

4.教务处于48日前完成所有证书平台资料审核并统一提交。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4 1+X 证书制度项目备案表

附件3:20241+X证书制度项目论证报告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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