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方案》(教职成〔2019〕6号)等文件要求,学校现组织2024年“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以下简称“1+X”证书制度)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1+X”证书申报工作,要在教育部已公布的四批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目录,结合学院专业建设实际,选择合适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开展申报。证书目录及标注详见教育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平台”,网址:https://vslc.ncb.edu.cn/)。
二、申报要求
1.本年度“1+X”证书试点总数为28个。学校将根据拟申报证书的产业契合度、用人企业认可度、“书证融通”建设等方面要素,择优申报。
2.2023年已开展“1+X”证书制度工作的试点专业可以继续申报,优先考虑中级以上的证书申报。
三、申报指标(培训学生数)
1.本年度“1+X”证书学生培训总数为1800人次。各申报证书要充分结合试点专业的建设实际和学生意愿,科学设置培训指标数。指标数量一经省厅批准,原则上不予更改。
2.2023年度未完成的指标今年不再沿用。
四、资金及其来源
1.学校为校内学生提供一次“1+X”证书报名费用,如同一学生报考多个证书或多次报考,额外的报名费用由二级学院自行承担。
2.证书实施过程的其他资金支出(包括:专家劳务费费、耗材费、学习资源采购费、设备购置费等),由各二级学院统筹安排。
3.教务处将统一核实资金额度及来源。如若资金不足或来源不明确,将不予以申报。
五、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1.填写“2024年1+X证书制度项目备案表”(附件2,盖章)。备案表中申报单位意见为二级学院审批意见。主管部门意见为学校审批意见(学校统一填写,盖章)。
2.组织项目论证,并填写“2024年1+X证书制度项目论证报告”(附件3,专家签名)。论证报告专家组成员人数为5或7人(校内专家即可),专家成员要求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论证会可以根据二级学院实际情况组织论证。2023年已开展试点的证书,如无新增试点专业且无其他重大变化的(包括:专业名称、人数、项目负责人等重要信息),可沿用2023年论证报告。
3.各学院于4月2日前将项目备案表(word电子版、签字盖章纸质版)和项目论证报告(word电子版、签字纸质版)统一提交教务处审核。(联系人:钟老师 电话:87263781)
4.教务处于4月8日前完成所有证书平台资料审核并统一提交。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4年 1+X 证书制度项目备案表
附件3:2024年1+X证书制度项目论证报告
教务处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