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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 实训室开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我校实训室硬件资源优势,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实现资源共享,营造良好的创新型人才培养环境,根据学校《实训室开放管理办法》,现就本学期实训室开放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放范围

各学院具备开放条件的校内实训教学场所。

二、开放形式

各学院可根据所属实训室课程教学安排,在常规教学时间段外(双休日、节假日或晚上),以定期开放、预约开放的形式,组织开展实训室开放。

三、开放时间

本学期实训室开放时间为:10月15日(第七周)- 12月3日(第十八周),共12周。

四、组织实施

1.实训室开放以项目式教学方式组织实施,各学院根据实训室资源及设备使用情况,组织相关教师认真研究,设计开发出综合性强、着重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的实训开放项目,避免与二级学院现有人才培训方案中的教学内容重复。

2.原则上,各学院应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挑选2个以上优势特色实训室面向全校学生开放,积极引导学生,鼓励学习创新和实践性科研。

3.各学院要制订详细、切实可行的实训室开放实施方案(附件1)、开放项目汇总表(附件2),实训室开放实施方案和开放项目汇总表以电子版形式在10月11日前发送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并把纸质方案、汇总表盖章交教务部备案。教务部将结合往年实训室开放项目效果,综合评定本学期实训室开放项目名单。

4.各二级学院根据实训室开放项目名单,在实训室开放平台,及时填报开放项目的相关信息,以便学生进行项目预约。本项工作要求在10月13日前完成。

5.各学院在制定实训室开放项目时,要做好充分的调研工作,认真考虑学生的需求和兴趣,避免出现开放项目无人或零星预约的情况,造成资源浪费。项目开放预约阶段,如果学生项目预约数达不到设置人数的三分之二,将取消此开放项目。

6.实训室开放项目实行导师责任制,各学院要把实验实训室开放工作和正常教学工作同等对待,严格执行《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守则》,加强对开放项目指导教师的管理,遵守学校考勤、考核管理制度,保证教学质量。实验室开放项目纳入学校教学检查范围,如检查发现无按实训室开放实施方案开展教学活动,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7.实训室开放工作纳入二级学院的年度绩效考核,开放系统的过程数据,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开放项目以培养学生创新和综合实践能力为主,原则上,每个开放项目课时量设置不大于24课时。

8.根据《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修订)》文件要求,学生按相关要求完成开放项目,成绩合格,可凭成绩单证明,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信息管理系统(“到梦空间”)进行登记、管理和认定学分,完成每个实训项目记0.5个学分,每学年最多不超过2学分。

9.各开放项目负责教师应在开放项目课程结束一周内,完成学生成绩录入,以便学生打印成绩,完成学分认定。

五、开放预约及注意事项

1.实训室开放预约在“实训室综合管理系统”中完成,用户接入校园网后,通过浏览器访问以下网址,http://syskf.fspt.net:1012/LabSys/LMS/,登录系统进行预约操作。

2.新用户进入系统,指导教师登录账号为:工号,初始密码为:123456,学生登录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666666。首次登陆系统后,需按系统要求更新个人密码信息。

3.学生可在开放项目开始前一周预约选课,每人可预约多个开放项目,本学期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10月13日。

4.学生要严格遵守课堂考勤制度,参与开放项目教学全过程,并按指导老师要求撰写实训报告、实训作品等成绩材料,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学分认定。

5.实训室开放操作流程及系管理员、指导老师、学生使用手册均可在管理系统公共管理栏中阅读下载。

各学院要充分重视实训室开放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扎实推进创新型人才培养。

附件1:实训室开放实施方案

附件2:实训室开放项目汇总表

 

                                                                        教务部    

2024年9月30日